监管的规定上市公司直接并购产生的大额商域,可能面临较高的商业减值风险而无论是模式2,还是模式3都可以使上市公司并表更为灵活。
【1】资本市场周期、业绩、业务更具主动权
如果未来并购标的发展势头良好实现预期可以将标的注入上公司否则不必融上公司,那么通过这种交易结构的设计相当于在控股股东旗下,设立了一个项目,徐瑞驰公司可根据资本市场的周期,股份公司业绩情况,以及子公司的经营情况。有选择的将资产注入上公司,更具有主动权,那么直接规避模式。
【2】优点一:激励效果
模式2和模式3,可以在子公司层面开放股权对被并购企业的管理团队而言,未来如果经营良好。
可以将资产变成上公司,从而实现股权增值,或者直接在上公司层面持股,实现上市具有较高的激励效果,而采用模式三激励程序复杂,难度较大。
【3】优点二:监管更严格,多方面约束
监管方面公司一旦上市,需要接受证监会和交易所等监管机构严格的,监督不仅对上市公司的约束增加,对控股股东的约束增加,而且对董监高的约束也增加了。
【4】缺点一:上市易构成关联交易
但是采用模式二上市公司并未直接参与并购重售行为,因此监管风险大大降低,尤其是采用模式3监管风险就更低了,那么模式2与模式1相比有什么缺点呢。那首先,最大的缺点就是控股东收购后再装入上市公司时可能构成关联交易。
【5】缺点二:资金压力
资金压力需要控股股东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因为上市公司资金可以认缴基金。但是却不能作为控股,股东出资的标的控股股东占有上市公司的资金是非常敏感的,非常棘手的问题。从而影响了收购的规模。
【6】缺点三:专业要求
那么对控股股东投资并购能力和人才储备要求非常高,控股股东需要成立专门的并购团队,开展项目扫描,并购谈判交易结构设计,对公司投资并购能力和人才储备要求很高。
那么采用模式3
并购基金又有什么样的优点呢首先是关联交易方面
那么采用模式2
最大的缺点是控股股东收购后,再装入上公司时可能构成关联交易,而采用今天的内容就讲到这里。